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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4月
委身 (上)
       李瑞德        翻譯:吳碧霜
 

一個宣教團體最需要的是每一個成員的身委。戴頓( Dayton)在他的一本著作中提到基督徒的委身,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委身於基督,第二個層次是委身於教會,第三個層次是委身於基督的工作,戴頓在他的著作中強調委身是基督徒生活的精髓。他認為在美國的社會中已經失落了這個美德,基督徒有責任活出這樣的生活態度。要如何建立一個委身的團體,戴頓提出幾點建議,其中一個建議是:從一小群人開始,對一位宣教士來說,宣教伙伴就是他的委身對象,宣教伙伴取代了家人的地位。

席格說:「委身能增強團隊工作的壓力,連結每個個體朝向目標。」根據他的說詞,委身會對宣教團體帶來團結、果效與能力。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教會就具有這些特色,使徒行傳二章46節說:「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徒二46)這說明了他們的團結。43節說:「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這說明了早期教會的能力。41節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47節說:「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這說明了他們的工作效果。從44到47節的記載可以看出他們的委身。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

雖然這是提到教會的情形,但也適用於宣教團體。

在一個宣教團體中若沒有彼此的委身,便無法產生團結、果效與能力。戴頓說:「委身」是所有人際關係的根本,是構成社會的一個經緯線。因為我們生活在與別人息息相關的狀態中。Vitz說:「基督徒信仰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彼此委身,人格會在委身於愛別人中達到最高的圓熟。」委身是凝聚一個社會的根本,對一個宣教團體來說更是如此。

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他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二:27所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以弗所書二:19-22「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應委身於基督的身體。戴頓說:「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必須向自己的個人主義宣告死亡,當你成為基督徒就與其他的基督徒產生不可分割的關係,我所缺乏的部份,可以由你來補足,而你我所共同缺乏的還可以由其他的基督徒來補足。當有一個人跌倒,其他人就要將他扶起。有人哭泣,其他人就當與他一同哭泣。這樣的關係不只是一種組織,而是一個有機體,因為那是一群生命個體的組合。

作者相信這樣的委身從一小群人開始是比較有果效的,宣教團體就很適合這樣的委身。

根據上述戴頓的說詞,他指出個人主義是委身的致命傷。Heibert說:「一般人對美國人的看法是他們都非常獨立,美國人看重一個獨立個體對社會的貢獻,而其他的國家則看重一個家庭對社會的貢獻。美國社會強調每一個人都應該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這種個人主義否定了對別人委身的必要,如果每個人都看重自己的成就,團隊的目標就會顯得模糊不清。」Sterwart指出北美的社會有如下現象:「人們並沒有全心委身於一個團體或組織,當他們與別人共事時,只追求個人的目標,雖然他是接受一個團體的目標,可是當他個人的期望不能實現時,他就想要離開而加另一個團體。」

Heibert也指出這種重視個人利益的現象充斥在北美的社會中,「當有較好的一份工作出現,人們寧可捨去親戚朋友去獲得更高的成就與收入。」

個人主義若彌漫在宣教團體中,便會大大削弱他們的同心、能力與果效。Heibert提到東方的社會不同於北美的社會,他說:「構成東方社會的主體不是個人,而是一個一個的小群體,人們不注重自己獨立自主的個體,而注重自己隸屬於一個團體。」

我們還要更深入談基督徒的委身,戴頓說:「基督徒的委身是很高的層次,基督徒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他不僅要委身於基督,還要委身於基督的身體──教會。」基督徒彼此互為肢體,一位基督徒對神委身的程度,可以由他對其他弟兄姊妹委身程度看出來,「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我們蒙神呼召,就是要脫離自私的自我委身和對世界的委身,轉而向神及別人委身。

一位投身於宣教團體的宣教士當如何處置他的個人主義呢?這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根據戴頓所說:「如果美國的教會想要幫助人脫離自我中心,教會必須教導人認識委身於基督就是委身於別人。」台灣的鄉村福音佈道團為同工們提供了一個好機會,讓他們經歷到彼此互相委身的實際。

這不是說鄉福同工就不需要與當地的教會有所聯繫,這也不是說這群同工就不需要置身於當地的教會,我的重點是一個宣教團體很適合讓一位基督徒實行三個層次的委身。


委身的定義:

在聖經中及世俗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找到很多個“委身”的定義。Longman的字典中列出三個“委身”的定義:
            1、遵行某一個行動的承諾。譬如美國政府承諾協助弱小的國家。
            2、一份責任。譬如一個人能這麼說:「我不想結婚,因為我不想委身於婚姻。」
            3、忠誠於某一個思想或行動。

牛津英文字典中還有下列幾個定義:
            1、信託某人看顧、保管、處理。
            2、交付某人存放在某個安全的地方。
            3、加入、允諾、專注。
            4、連結、結合、做成。
            5、參與爭戰。

我相信以上這八個定義可以涵蓋前面所提三個層次的委身。舊約和新約中多次提及委身的定義:
            1、交託: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詩三十七5);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箴十六3)
            2、交給: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創三十九8);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中。(創三十九22):將你的政權「交」在他手中。(賽二十二21)
            3、犯:不可姦淫(太十九18)。(註:英文的犯姦淫是Committing adultry)
            4、作: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路十二48)
            5、對人或對事有信心: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約二24)
            6、去行: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
            7、信託人保存或保護: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提前一18)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

Vine給“委身”這個名詞下了兩個定義:
            1、交付、交託: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後一14)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
            2、全權委託: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徒二十六12)

「委身」有屬世觀點及聖經觀點兩方面的意義。Elton Trueblood 在委身者的行列一書中說:「委身不只是相信,更是決心遵行所信的。」

西格相信:「委身是堅忍的決心與行動,遵行自己傳遞給別人的信息。」

筆者相信Whalen做了最好的嘗試,把「委身」不同角度的定義凝聚成一個定義,這個定義反應出基督徒委身的三個層次:

委身是從接受神開始,認識神的存在和祂與人之間的溝通,這種投身是遠超過知識性的,這是基督徒對向他啟示祂自己的神的一種回應,上帝向接受祂的人發出邀請,賜給他新的生命,請他加入基督的身體──基督徒團體。新的生命超越一切世俗的需求與慾望,與神產生生命的連結,也與屬神的子民有生命的交流。

基督徒的委身便是要效忠神的國度,將自己全然交託給神──委身於神;並在屬神的子民中工作──委身於別人,在彼此都效忠於神的國度之中,有共有的責任與義務;效忠於國度的結果就會向國度之外的人作見證,這就是委身於工作。

上述所提的三個層次的委身並不是三種委身,而是一種委身包含三個面,正如是一體的三面。如果缺少了任何一面便不能稱為是基督徒的委身,當一個人的委身沒有涵蓋這三個層面時,他的效忠就不能算是對神的效忠,而是對自我效忠,這三個層次的委身是互相關聯的。戴頓說這三種程度的委身,達到了第一個程度就會往更高的程度爬,所以委身於基督的工作可說是基督徒最高程度的委身。我要以同心圓的圓形來說明基督徒的委身:

圓圈的最中心代表我們對神的委身,中間那一層代表我們對別人的委身,第三層代表對事工的委身。第二層對別人的委身也就是對基督身體的委身,包含三個方面:1、敬拜禮儀:與其他的信徒一同敬拜上帝。2、會眾:接受基督徒生活的教導。3、細胞:小群真正跟隨主的人。擔負起特殊的事工。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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