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福首頁
44期 >
1991年8月
北美之行
       蔡明珠

 

在北美兩個月的傳遞工作,已接近尾聲,走過這一程接一程的漫長路途,雖然肉體愈走愈疲倦、愈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因為看見神的恩典透過許多關懷「家鄉」的弟兄姊妹,一層層一重重的流露出來。

台灣公元2000年的福音運動將鄉村排在1998年開始,以前鄉村是「被遺忘的禾田」,但如今鄉村是被遠遠的望見了,但似乎太遙遠,迫切性依舊模模糊糊,既然人口往都市集中,都市人口當然是從鄉村來的,在鄉村時不信主,搬到都市去要信主仍是要大費周章,況且鄉下人搬到那裡偶像也跟著搬,如此一來福音運動應該從鄉村展開強烈攻擊才是治本之道,這樣下去真會「等死人了!」由此我們曾灰心失望過,然而這趟北美之行,神的聲音透過環境使我們聽見祂說:「我支持你!」真神支持看見鄉村百姓的需要就夠了;有人問馬禮遜:「你到中國做甚麼?」他答:「傳福音。」那人說:「你以為像你這麼年輕的人,能夠影響古老的國家嗎?」他說:「我不能,神能。」感謝神,神能,神的確藉著他影響了那時代的中國人。今日的華人福音工作是怎樣開始的呢?乃是一百九十多年前,這位英國青年馬禮遜到中國,學習中文,把聖經譯成中文才開始的。我們以前也常常覺得自己年輕、沒有足夠的經驗來影響鄉村百姓信主,有時也因著成果不佳而感到挫折,有時更因著同行的人少而感到孤單無助,藉著此行,神也開我們的眼界,更感受到早期到台灣傳福音的宣教士是何等的不易,比起我們更是難上加難,苦上加苦,要說話,語言不通,要行動不方便,要吃吃不慣,要住住不好,風俗、習慣、文化樣樣「莫宰羊」!我們在台灣土生土長的真是容易得多。以前福音由外國人來傳,現在華人多得福音的好處,該由華人自己來傳;因此我們此行也推動「第二次移民」、「提早退休」的福音挑戰。第一次移民是為了學業、生活…等,第二次移民為了福音的緣故,為了主再回到自己家鄉,華人福音華人傳,自己同胞自己救,為了福音也申請提早退休,可以年日「回家」服事主,當然最好是能有主的呼召,立刻捨網跟從主的人,願意放棄現今安逸穩妥的生活,進入另一個飽受污染的地方(包括環境及人心),去為主收莊稼。戴紹曾的父母為了中國人的靈魂,曾過顛沛流離的生活,五年半未曾與孩子見面,外國宣教士曾如此這般的愛中國,而我們中國人這樣愛過自己的骨肉之親嗎?求主興起。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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