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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期 >
2013年11月
對窮人剝削 對富人慷慨
      陳文逸
 

這一陣子,幾件和銀行貸款有關的事,見諸媒體。首先,台南一位帶著三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平時打零工,省吃儉用,四個人擠在一間租屋,後來看上了一間法拍屋。法拍當天,以270萬標下,頭期款正巧是大部份的積蓄45萬,餘款7天內要付清。


凶宅,貸不到款

原本以為自此擁有一間溫暖的屋子。不料包括法拍的銀行,至少跑了六家都貸不到款。後來才知道是凶宅,銀行不可能貸款。這位媽媽向法院表示:「借不到錢,付不出餘款,不得不放棄房子。」因棄標,法院要她補足下一拍的差額。法院也在下一拍時註記〔凶宅〕,結果價錢大降,最後231萬元標出。差額39萬卻要這位媽媽負責,她只領回6萬。房子沒標到,積蓄從45萬,只剩6萬,失血不少!

為什麼原先法拍時不註記是凶宅?銀行回答:「當初不知道!」但這位媽媽質疑:銀行界都知道了!有相關銀行業者私下表示,債權銀行即使知道法拍屋是凶宅,基於保障債權(為了房子拍得出去),不可能主動提供相關資料。法院也表示除非銀行事先告知是凶宅,法院才有未註明的疏失,否則不負責任。

原來權勢不是用來承擔責任,服務人群。權勢是用來推卸責任,壓榨弱勢!


有人可以超貸

有人貸不到錢,有人卻可以違法超貸。最近因竊佔國土而鬧得沸沸揚揚的苗栗劉姓家族,「銀行明知擔保品僅值1000萬的情況下,竟違法核貸了八千多萬元…」(聯合報社論,2013.11.23)。

目前劉家旗下有四家公司,廣益科技向銀行貸款5500萬元,呆帳5400萬元;中郵通公司,貸8500萬元,呆帳7900萬元;而董事長是現任苗栗縣長劉政鴻的東台化工公司,貸5000萬元,呆帳4500萬元。3公司共造成近1億8000萬元巨額呆帳。

想用錢就開個公司,然後向銀行挖錢,儘其所能的挖,明貸、暗貸、超貸,總之就是貸爆。錢到手,象徵性的還一點點,接著就擺著。這種操作手法明明就是不想還錢。劉家唯一沒欠錢的九冠開發公司,則在此次捲入竊占國有地風暴。就是有人可以這麼神通廣大,借這麼多錢,而且不還也沒事,而銀行也繼續借。 


神通廣大的99%貸款

還有,富士比排名台灣首富前三的頂新集團,被爆料在台北市帝寶買了9幢,總價13億的房子。但只從自己口袋拿出一千多萬,其餘的99%都從銀行貸款,利率最多2%。一般房貸大都貸6成,頂新可以貸到99%,絕對不是普通的本事,銀行也絕對不是普通的禮遇!

合理的推測,頂新可以把原來購屋13億的99%拿去投資,保守估計年獲利6%,付銀行的利息只要2%。只付一千多萬,然後有屬於自己13億的豪宅,每年還有4%的利差,520萬可進帳。而且帝寶豪宅可能有人炒作,也年年增值,聽說已經增了3倍。台灣的貧富差距愈來愈大,銀行扮演一定角色。

從頂新、苗栗劉家,對照那位極需房子又標到凶宅的單親媽媽。銀行對有些人是極度的禮遇,對另些人卻是極度的刻薄。權勢者要5毛,給10塊;弱勢者即使謙卑祈求,貸不到錢,還要給臉色看;對達官顯要,放著高額的呆帳不討。對寡婦養生的二個小錢,一點也不放過。毛拔光了,還不夠賠,那就割肉!


弱勢者的貸款

我認識一個鄉下弱勢家庭的女孩,大學畢業就北上就業。年紀輕輕就墜入情網,結果遇人不淑。對方是情場老手,遊手好閒,年紀大她許多。她很快就懷孕,且不顧家人的反對而結婚。努力工作,卻入不敷出。沒幾年,先生又有外遇,最後離婚。不得不帶著剛剛能夠分辦左右手的二個幼兒回鄉投靠娘家。貸款的房子賣掉,還有一百多萬的負債。因需要又向銀行貸了一筆29萬,年利率14.9%。母親幫她照顧孩子,她勉力而為,月薪二萬元,除了還其他的負債,單這筆29萬貸款,每月就要還銀行6000元。還了三年,共20萬元,其中利息佔11萬元,本金9萬元,還欠銀行20萬元。


銀行的功能

我們都知道銀行是以貸款為主要業務的營利事業,不是慈善機構。她必須靠好的營運,提供服務及維持功能。企業需要資金、有人極需週轉、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災害貸款…等,銀行提供相乘相加的效應,促進社會長期的經濟發展,創造許許多多的財富。沒有銀行,資本主義的社會無法運作。

不過,當法律同時面對銀行和普通百姓,還是站在偏袒銀行的一方。而法律是政府立法部門訂定。銀行其實知道卻可以說不知道是凶宅,而不用負責;可以不貸款給凶宅,而於法有據;甚至有擔保品的貸款,還要保證人。

現代資訊流通,資產估算準確,徵信作業可以澈底。有擔保品的貸款,只要銀行不貪心,抓一個合理的比例,能貸多少就算多少,不會有太大問題。我們的文化重倫理,講恩情。自己親人、好友,需要貸款,而貸款要有保證人。找上門了,怎麼推辭?有時連貸款金額都不敢問、不敢看,就簽字蓋章了。

沒有保證人,那存心不良的人怎麼辦?當然故意惡性倒閉的人,不是沒有!但法律可以定訂不還款,就要付出更高的代價,這樣可以把呆帳風險控制在最低。誰貸的款,就誰負責,不需要拉一堆保證人背書。保證人制度,其實是先保證銀行的利益,而無視牽連許多無辜。


公平和正義

當銀行碰到達官顯要和弱勢族群,也明顯不一樣。富人貸到的錢多,利率低,可以生財滾利。尊上加尊,榮上加榮;弱者借到的錢少,利率高,用血汗去還,沒有被利息榨乾已經不錯了。但很諷刺的,大筆的呆帳都是那些原本銀行笑臉相迎,大富大貴的人所造成。升斗小民常借不到錢,既使借到也是涓涓滴滴,利率又高。一點都沒有本事,造成大筆呆帳!

我們以為法律是平等的,社會是公義的,其實還沒有!從銀行對富人慷慨,對窮人卻剝削,就知道整體社會離公平、正義還有一段距離。公平、正義,在一個只以追求利潤為最高目標的社會不會真正實現。追求利潤應當,但只有在一個樂意分享,願意犧牲的社會才會出現真正的公平、正義。至於〔樂意分享〕、〔願意犧牲〕,道德勸說,效果有限。這是信仰的範疇,是生命的功課,只有十字架的道路可以走到那裡!

我們對銀行的期待不敢太高!但願她繼續獲利,然後公平服務社會大眾!


(本文曾刊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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