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福首頁
376期 >
2019年4月
事奉之路
      林逢泉


在鄉下土生土長的我,在信主後的一次聚會中,一位牧師引了慕迪講的一個故事:有一個人,乘船橫渡大西洋的時候,暈船極為痛苦,整天躺在艙內。有天夜裡,他聽到外面喊:“有人掉在海裡了!”他心有餘而力不足,無法幫助;但他想:「至少我可以把我的燈放在船艙窗孔上。」於是掙扎著起來,把燈掛在那裡。第二天,他聽到那個墜海的人獲救以後對人說:「昨夜,在黑暗的水中浮沉,最後力盡下沉;忽然,有人把燈放在窗孔上,照出來的光,使救生船上的水手,看見下沉前我伸出來的手,就伸手把我拉上來。」他所引的這個故事深深烙在我的心裡。對一個初信蒙神恩典被拯救的我,特別是看見自己生長的鄉村信主的人非常少,那麼多沒信主的人就彷彿那掉進海裡的人,他們都需要福音需要被拯救時,我對自己說:「我能為主做什麼呢?」,我什麼都沒有,耶穌就是我擁有的光,也是待救者需要的光。耶穌對門徒們的大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聲音也一直縈繞在我心中,面對那些待救的人們,我彷彿聽見他們福音需要的呼喊,也激起我走奉獻之路與鄉村服事之路。

我與師母都是從小在鄉下長大的,從神學院畢業後就到鄉下教會服事。後來投入鄉福服事,服事主的路上我們秉持的態度就是憑著神量給我們個人的去做能力範圍可以做的,至於結果就交給神了,因為神賜給每個人的恩賜不同。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及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事奉時,他要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是的!我們都是在基督裡的肢體,在不同的位置上彰顯每個人不同的功用,不管是眼是耳是手是腳是…都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子上了。神讓我在服事中調整我不屬神的眼光,從人的角度我可能羨慕別人,也要求我要像羨慕的對象一樣;反過來,或要求別人要跟我的理想一樣。但神所要的服事卻是「你愛我嗎?」,神所要的是我們與祂是否有連結的關係如同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或是依靠自己服事神?服事神的心態是否基於愛祂或是…?誠如復活的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對彼得託付餧養主羊時的問話。主把我們生命的眼目關注與腳步從「人」拉到「主」身上-「那人如何?」拉到「…你跟從我罷」。

來大村二十餘載的服事,從開始開拓尋找福音據點,在當時不易租到房子的情況下,蒙神恩典得以租到兩層樓不大空間的福音據點,到如今可以有屬於自己教會固定聚會的禮拜堂,可以不必擔心是否租約到期可能搬家或要漲價的煩惱;從炎熱夏天無冷氣晚上睡在較涼的水泥走道上,到蒙神恩典在炎夏悶熱裡有冷氣可吹,從接福音隊時考量是否因接待隊員的住宿空間有限而猶疑,到如今有較大空間的接待;從接觸問題家庭、吸毒家庭、甚至處理貧窮弟兄離世者的一些棘手問題,到最後都一一得著適當的處理,雖然有時面臨一些難處,但都看見神的豐盛恩典實在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在這條事奉神的路上緊緊抓住「神與我們同在」的應許,深深知道我們的服事「不是依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神的靈方能成事」。我們的服事是管家的服事,誠如哥林多前書所言「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因此在事奉神的事上神讓我把眼目從「栽種」「澆灌」「生長」的上面轉到去看那看不見卻在這些背後的「那叫他生長的神」那裡。每當回想曾在深夜看見一位不到七十公分天真可愛的小孩幫擺夜攤的父親推著賣吃的販賣車回家,他用力在幫父親推這車子回家的那令我感動的一幕,這一幕就一直告訴我,別以為你所服事的工作是你在出力,其時是那位與你同在的父在推動的。是的!在事奉的路上離了祂什麼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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