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福首頁
231期 >
2007年3月
原來是祂
       林依潔

 

在十年前我從天堂般的日子墜入死蔭幽谷,恍如約伯記的開場一樣。然而我的恩賜不如約伯的多,所以我的境遇比起他就好多了。

民國82年時,我的丈夫曾是「五子登科」!也就是妻子、兒子、房子、車子、銀子都全了。一度我也這麼以為,人生大概就是這樣,直到生命的盡頭。

俗話說: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85年時家中的經濟狀況猶如自由落體般急速下降!米缸裡時常快要沒有米,卻不知米錢在那裡?在88年921地震以前轉行做資源回收,三年之間也曾做過不少糊口的工作,有時好不容易看到千元大鈔,那一刻真的是五味雜陳,既興奮又感慨。

然而讓我興起要尋找真正的神這念頭,卻是在91年的地方選舉以後。在我的競選總部後方巷裡,有一間私人神壇,在未認識真神的那時,很自然會往那裡去尋求答案,當然裡面的主持人也在升壇辦事時口沫橫飛、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會當選!然而,這一切若真如同他所說的那樣,那麼今天也就不會有我在這裡了。

於是選完後數週我回去問他怎麼會翻盤,他又說了一大堆我聽不懂的「神話」,錯都不在他,當時我也無力多說,看開了以後就回家繼續做我的工作,一切就告一個段落。但是神並沒有放棄我,無意間看到好消息頻道,當時我並不知道神就在那裡等我回來,只把它當成一般的電視節目收看而已。

92年3月我們舉家搬到芬園來,初來之時就被法院通知,房子又被銀行送件查封準備拍賣。在查封期間回去時,就會到頂樓神桌前舉香祈求說:希望房子流標,倘若你們眾位沒能幫我把房子留住的話,那麼我也就不再拜你們了,在半年後就被法拍標走了。現在回頭看原來是神引領我信靠真神的恩典。

剛來芬園之時我也沒有馬上就進教會,在外面繞了一年多才得其門而入!儘管住處離教會不過幾十公尺的距離,所謂咫尺天涯大概也就是如此了。在93年底除偶像之前,我還只是一個漫不經心的慕道友,多虧了我們那個嗜酒如命的房東,因為他酒後看到我搬來整組的神桌,就大聲咆哮說:沒他的允許,我們怎可搬那些東西來?任憑我解釋他也聽不進,這才促成我們順利的除偶像,感謝主。

雖然我的母親和外婆阻止我信耶穌,甚至放話說真的受洗就不再往來,但是感謝主,現在我已受洗兩年還時常跟家裡聯絡,連弟弟的婚禮也全程參與,並且當個現成媒婆。儘管我的經濟問題到目前為止尚未獲得徹底的解決,但是我堅信一句話: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十九26)

(作者為芬園工作區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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