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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期 >
2015年2月
從廟會思考社區的認同
      陳文逸

 

 

花六億台幣,蓋了二十年的東石村主要廟宇先天宮於一月十七日落成,民間信仰的用語是〔入火安座〕。為了慶祝這件事,不管是主動或被動,全村被動員。我聽到的消息是,三天內全村吃素,禁止肉販進來賣肉;燃放的煙火總額有二~三百萬台幣;供桌有12680桌,桌上的供品是三瓶紅酒、三瓶米酒、一包米粉、一些餅乾。許多空曠的地方擺滿了供桌,有些路面攔住一半,一半讓車輛繼續通行,一半擺放供桌。供桌每桌600元,開放由居民認領。

廟宇所在的東石及猿樹二個村莊,不到2000戶,平均每戶認領6~7桌,大約三、四千元。桌子,供物及其他相關物品都外包由商人負責。載運桌子及供物的卡車進進出出,從場地整理,擺設到幾天後的收拾都有專人處理,村民只要繳錢,其餘不用管。或許連自己出錢的供桌在那裡也不知道,更不用說燒香祭拜。結束後,商人再把這些沒有開封的供品裝箱運走,這些供品最有可能的去向,不是運到另外的廟宇慶典成為供物,就是流入市場。

一個多月前(2014年12月17日),這個廟才進行了五年一次王船祭。一艘造價300萬的原木船體,連同真正的冰箱、電視、食物及冥紙一起燒掉。人群站在堤岸,充滿天際的火光映照在迷惘的眼神中,燃燒的灰煙彌漫空中造成無數的污染,這是廟宇的慶典也是文化的活動。

廟會的活動隨著社會大環境的改變而改變。以前看日子,選時辰,現在傳統社群的活動,含廟會都選在週末,工商社會只有週未才有空。早年村民自己準備的祭品,如雞、鴨、魚、肉則愈來愈少,到後來乾脆用沒有保鮮問題又容易收拾的酒及包裝食物,而且統一外包。這些改變不是因為所祭拜偶像的飲食習慣改變,而是現代人生活習慣的改變。

四、五十年前,物質沒有這麼豐富,村民對廟會祭物多準備一些,拜完還可以吃進自家的肚腹,一舉二得。但現代人吃的豐富,只有太多,沒有不夠;只有熱量屯積,沒有營養不夠的問題!還有,大家也沒有那麼多時間、力氣,常常準備生鮮祭品。這些改變當中多少也夾雜一些厭倦,在無法完全丟棄祭拜之前,簡便於是取代繁複。當然,形式也就代替了敬虔。

再次探討廟會活動,不是羨慕廟會活動辦得那麼盛大,或者民間信仰的勢力那麼廣及!聽說在王船祭的時候,一些抬神轎的人,為了誰先下水,意見不合當場就打起來了。在這次的新廟落成中,舊的廟要不要拆,二派人馬意見不合,也當場就打起來。目前聽說告到縣政府,縣府指示暫緩拆除,而主張拆除的人準備抗爭,事情還沒完沒了。廟會慶典反成了衝突的導火線!我就想到:「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 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詩篇二1-4)。

東石基督教會從購地到建堂完成,不過二年的時間,而且平平順順。廟蓋了二十年,潛藏的問題不少。硬體其實不算什麼,再宏偉的硬體還是容易移為平地。但,信仰一建立起來,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摧毀。我相信上帝的百姓,主的教會依然帶著力量前進。

這篇文稿要探討的是,為何廟會總是理所當然的全村動員?廟委員做出的決議都可以輕易的涵蓋全村?廟的事務,村民人人有責?廟會到了,造冊,家家戶戶照人丁收取費用;新廟落成,全村吃素三天,市場不准賣肉。供桌儘量認領,每桌600元而已。平常捨不得花的錢,此時都拿得出來。需要用到的人力,都要動員出來。

廟會人人有責!這就像家裡有喜事,全家總動員,有人主責,然後規劃某人負責印喜帖,某人聯絡親友,彼此分工把這件屬於家裡的事辦好。分配工作的人,和被分配的人,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因為每一個人都是這個家庭的一份子。

如果一幢大樓中,一戶六樓的人家,要年終大掃除。於是把五樓的三間住戶全排進去,一戶擦窗戶,一戶掃廁所,最後一戶清地板。工作的分配很平均,規劃也周到,就是沒有正當性,五樓的住戶一定覺得莫名奇妙。但,如果這是一家人各住在不同的樓層,就理所當然了。

在一個傳統的社區,學校、鄉公所、警察局,各扮演不同的功能,重要性也不會輸給廟宇。但是學校運動會時,不會把全村的人都規劃進去,要參與比賽,要分配行政工作;警察局也不會在警力不足,巡邏範圍廣闊的情形下,硬要村民自組巡邏隊,〔自己的安全,自己顧〕;鄉公所能安靜辦公,不要被包圍、抗議就不錯了,那還能仗勢動員村民出來掃街道、清水溝。這些扮演重要功能的社區重要機構,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理所當然把他們業務當成村民應當承擔的部份;教會更不用說了,建堂的時候都得顧慮會友的壓力,只能適度的強調奉獻。那能拿著冊子,家家戶戶去收錢。這除了不合乎信仰,村民更覺得突兀。但廟會就沒有這麼客氣,全村都要動員,出錢的出錢,出力的出力。廟會就是大家的事,一起動員,一起慶祝,而一切似乎那麼理所當然。 

除了其他的機構都是公家單位,廟宇是村民自治、自理;其他的機構大都提供現實生活的功能,而廟提供精神信仰的功能之外,廟宇和村民之間有一種特別的聯結。這種聯結經過長時間的演變,加上一些人為的塑造,成為一種習俗,成為一種傳統文化。警察局長不斷在更換,舊的還不及認識,新的又來。鄉公所櫃台人員,幾年就換一批臉孔。但是廟一直在那裡,一直守護村莊,一代又一代。

傳統社群對廟宇有很深的認同,廟會文化就是村民生活的一部份,從基督徒的眼光這是捆綁。村民對廟宇認同愈深,聯結愈緊,就是捆綁愈深。

教會不用期待有一天要動員村民一起來籌備聖誕節,也不需期待復活節村民一起尋找彩蛋,更不要期待未信主的村民為教會奉獻。但教會要一直存在於社區,成為社區的一份子,了解村民生活的脈動,爭取社區更多的認同。這需要時間,慢慢的會有更多人走進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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